申農地逆權侵佔 老翁與業主和解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5/25 21:55

最後更新: 2016/05/25 21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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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旬翁蕭炳照早年入稟,引《時效條例》逆權侵佔原屬於已故地產商李寶椿後人李兆增的元朗上白泥一幅近2萬呎的農地,案件今日開審。

涉案農地早前已由李兆增易手至富名投資有限公司,庭上讀出蕭的證人供詞,現年80歲的蕭於1951年來港後便一直居於元朗上白泥村,並於1966年以5,000元從村民陳強手上購入涉案上白泥村164號農地,自此於農地上耕種畜牧,更先後設置電泵灑水灌溉系統、平整土地及加建草棚等,更有為農地支付水電費。後來政府於1977年一度向蕭要求收地,蕭向政府交回涉案農地外近2呎的土地,並獲得約3,000元賠償。

直至2010年8月,有業主代表通知蕭,指他可訂立租約繼續租用該農地,蕭指他們「搞錯了」,蕭隨後收到律師信要求收地。

辯方盤問蕭時質疑,他向陳強購入農地時,陳把一份文件交予蕭,該文件顯示陳只是獲政府批准佔用該農地,而該農地可能是政府土地,蕭同意。

雙方隨後經商討後表示將進行和解,案件押後至明早以處理和解細節。